2009第十届大连艺术博览会参展细则
一、时间:
报到时间:2009年3月24日 9:00—16:00
布展时间:2009年3月25日 9:00—17:00
展览时间:2009年3月26日—29日 9:00—17:00
开幕时间:2009年3月26日 9:30
撤展时间:2009年3月29日 17:00
二、地点: 大连星海会展中心? 一层? 西厅

三、参展资格:
1、 国内外艺术家、画廊、画院、艺术公司、美术馆、美术院校、民间艺术家(机构)、艺术团体等。
2、 参展作品经博览会艺术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参展。
3、 展品由参展商自行定价销售,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,组委会不另收管理费。
4、省以上美协会员、书协会员、工艺大师优先安排。
四、参展范围及内容:
★书画作品:油画、国画、版画、水粉画、水彩画、漆画、书法、摄影作品等。
★工艺美术品:陶艺、瓷艺、雕塑及其它类型等工艺美术品。
★ 收藏品:文物制品、文房四宝、民族民间艺术品等。
五、参展费用:
1、国际标准展位 3m×3m 4800元∕个 。
2、连续三届参展或订购三个以上展位或2008年12月31日前报名并一次性全额缴清展费均给予20﹪优惠(3800元∕个)。
3、特展区不优惠。
六、展位设施及配置
1、 标准展位配置:三面白色展板(高2.5m),楣板一块,一桌两椅,射灯两只。
七、大会专刊及广告
1、 由组委会编辑出版大16k(210㎜×285㎜)彩色精印《大连艺术博览会》会刊。
2、 参展商 1000元∕版,未参展单位/个人按4500元∕版收取费用。每版赠送100份单页作品宣传。
3、 每个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刊登作品的相关资料:
(1)彩色照片或反转片(请标明反转片的正、反、上、下)。
(2)若提供CD-Rom光盘,请确保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为JPG格式,同时提供提供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尺寸、作品种类、及创作年代。如果展商提供的分辨率不符合印刷要求将不予刊登,责任由展商自负。
(3)材料恕不退还,请参展商自留底稿。会刊截稿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。
4、 若由于提供的照片或资料不符合制作要求未被刊登者,责任由参展商自负。
5、组委会拥有对图录内容编辑的最终决定权。
八、大会参展手续
参展商须填写参展申请表∕合同加盖公章或私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,并付50﹪的定金,余款于2009年1月20日前汇至组委会。否则组委会有权不保留展位或变动展位。参展商中途退出参展,参展费不予退还,请谅解。本会的报名日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。组委会将按报名及到款的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展位。入会通知及参展须知将在开展前半月寄出。参展申请表经参展商确认后连同本细则具有协议效力。
九、艺术博览会优秀作品评审
1、 凡参展的艺术作品均可参加艺术博览会优秀作品评审。
2、 每个作者的参展作品要求在一个以上展位展出。
十、大会服务
1、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国际网络传媒,介绍艺博会情况和参展单位及参展作品,吸引海内外的艺术收藏家,评论家前来参与,招展招商同时进行。
2、 组委会将优惠提供在连住宿服务。
十一、本参展细则解释权归本届组委会。
十二、汇款方式:
1.银行汇款
收款单位:大连鹏程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大连银行西岗支行
帐 号:800401202005003
2、邮局账号转账
账号:602220401201578068
户名:刘玉春
3、邮局汇款
收款人:刘玉春
汇款地址: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96号(大连美术馆)
邮编:116021
大连艺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地址: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96号(大连美术馆)
邮 编:116021
联 系 人:刘玉春 程金花 程艳
电 话:0411-83773297?? 83785886
传 真:0411-83773297
网 址:http://www.dlartmuseum.com/index.asp???
邮箱:pengcheng3017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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